跨部門治理
跨部門治理
當今全球化及複雜的社會問題,使得單一政府部門難以獨自解決各種挑戰,跨部門合作已成為現代公共治理的重要趨勢。所謂跨部門治理,是指政府內外各部門、非政府組織(NGO)、企業及公民等多元主體,透過協作、協調與共享資源,共同解決公共議題的過程。這種模式打破傳統官僚體系的限制,強調彈性、協同與效率,符合當代社會的需求。
一、跨部門治理的基本概念
1.治理的主體與多元合作
治理不再只是政府的單一職責,還包含私人企業、非政府組織及公民團體等多元參與者。這些主體之間透過協商、互動與協作,形成網絡型治理架構,實現共同目標。
2.治理的運作機制
跨部門治理強調「合作」、「協同」與「共贏」的理想型態(ideal type),其運作機制可分為以下四個面向:
(1) 組織間的相互依賴:跨部門間的合作使資源共享成為可能,突破部門界限,避免資源浪費。
(2) 互動的持續性:跨部門合作需建立長期的互信與互動關係,確保政策執行的穩定性。
(3) 競爭與協同並存:不同部門間既合作又競爭,通過遊戲規則達成共識。
(4) 相對自主性:跨部門治理具高度彈性,允許各參與者在一定框架下保有自主性與決策權。
3.跨部門治理的核心精神
跨部門治理強調「合作」與「共治」,包括合作(Cooperation)、協力(Collaboration)、合夥(Partnership)、合產(Coproduction)等多元形式,以共同解決公共領域的複雜問題。
二、跨部門治理的實踐案例
1.共享資源
共享資源是跨部門治理的重要形式之一,例如臺灣的流域管理與水資源共享。根據《地方制度法》第24條,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等不同層級的政府可透過成立區域合作組織,達成資源共享,提升居民福祉。例如:
(1)流域整合管理:跨縣市合作治理水源,減少水資源浪費。
(2)観光資源整合:跨區域合作推動區域觀光,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2.共建公共設施
政府可通過跨部門合作共建公共設施,如體育設施、資源回收廠及大都會公園等。以火葬場設置為例,地方政府通過區域合作分攤資源成本,解決鄰避效應,促進全區域的均衡發展。
3.共營公用事業
公共事業如垃圾清運及交通建設,透過跨部門合作可降低成本,提高效益。依《地方制度法》第24條,地方政府可協商合作,設立專責事業組織,提升服務質量,並減少公共資源浪費。
三、跨部門治理的挑戰
儘管跨部門治理有助於提升政策執行效率,但仍面臨以下挑戰:
1.協作困難:不同部門的權責劃分、利益衝突及溝通障礙,可能影響合作成效。
2.資源整合難度高:部門間的資源整合需要長期協商,缺乏有效協調機制時容易產生摩擦。
3.責任歸屬不清:跨部門合作時,責任歸屬不明確,容易導致政策執行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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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國考小幫手Youtube頻道
標籤: 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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