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mon 行政類型格道
Harmon 行政類型格道
哈蒙(M. Harmon)藉由模仿布萊克(Robert Blake)與毛頓(James Mouton)的「管理格道(Managerial Grid)」,提出了基於「回應性(responsiveness)」與「開創性(initiation)」兩大指標的「行政類型格道(Administrative Styles Grid)」。這一理論為公共行政領域提供了一個嶄新的視角,用以剖析行政人員在面對公共事務時的態度與行為模式。
一.理論背景與核心指標
哈蒙的行政類型格道以「回應性」與「開創性」為核心:
1.回應性(Responsiveness)
回應性描述行政人員是否能夠敏銳地察覺並滿足公民需求。高回應性代表行政人員在決策過程中充分考慮公共利益,而低回應性則反映出對公民需求的忽略或無視。
2.開創性(Initiation)
開創性衡量行政人員是否具有獨立專業判斷與創新能力。高開創性表現為積極主動地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問題,而低開創性則代表對既有程序的依賴與創新動力的缺乏。
二.五種類型公共行政人員
根據「回應性」與「開創性」的高低組合,哈蒙將行政人員劃分為五種類型。以下分別闡述這些類型的特徵及其對公共行政的影響。
1.被動型行政人員(Passive)
(1)特徵:開創性與回應性皆低。
被動型行政人員認為外部環境充滿威脅,因此採取防守態度。他們僅執行標準作業程序,對於公民需求完全忽略,將組織利益視為唯一效忠對象。
(2)影響:此類行政人員容易使公共行政僵化,缺乏應對突發事件的靈活性,並可能導致公民的不滿與信任度下降。
2.專技型行政人員(Professional Technocratic)
(1)特徵:開創性高,回應性低。
此類行政人員高度依賴專業知識,以技術為導向,專注於提升效率與問題解決。然而,他們對公民需求的敏感度較低,更多關注專業與組織利益。
(2)影響:雖然專技型行政人員能在技術層面提升行政效能,但若忽視公民需求,可能導致政策執行與實際需求脫節。
3.反應型行政人員(Reactive)
(1)特徵:回應性與開創性中等。
反應型行政人員在回應公民需求時常基於組織或個人利益考量,而非純粹的公共利益。他們傾向於維持現狀,並在壓力下做出被動回應。
(2)影響:此類型雖能在一定程度上滿足公民需求,但缺乏長遠規劃與創新精神,可能阻礙政策的可持續發展。
4.理性型行政人員(Rationalist)
(1)特徵:回應性高,開創性低。
理性型行政人員專注於執行立法機關通過的政策,對民意反饋十分敏感,但在創新與問題解決能力上較為欠缺。
(2)影響:此類行政人員能有效落實政策,但過度依賴既有框架,可能限制政策的靈活性與適應性。
5.前瞻型行政人員(Proactive)
(1)特徵:開創性與回應性皆高。
前瞻型行政人員不僅能迅速察覺並回應公民需求,還能積極主動地提供創新解決方案,並兼顧公共利益與政治任命者的價值。
(2)影響:哈蒙認為前瞻型行政人員是實現公共利益的最佳典範,他們能促進政策的創新與公共行政的持續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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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行政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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