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性與市場失靈:理論基礎與公共政策介入之分析(externalities)
外部性與市場失靈:理論基礎與公共政策介入之分析
一、前言:市場機能與市場失靈的問題意識
現代公共政策的制定,往往建立在市場機制的運作基礎之上。傳統經濟理論認為,個人行為以追求自利與利潤極大化為出發點,透過完全競爭市場中價格機能的運作,在「看不見的手」(invisible hand)引導下,能使供需達到均衡,並實現資源配置的最大效率。此一理想狀態,在經濟學上稱為「巴瑞多效率」或「巴瑞多最適」。
然而,現實世界中往往難以完全符合完全競爭市場的假設,因而產生市場無法有效配置資源的情形,即所謂「市場失靈」。造成市場失靈的主要原因包括公共財、外部性、自然獨占與資訊不對稱等。以下即以「外部性」為核心,說明其如何導致市場失靈,並進一步探討政府可採取的公共政策介入方式。
二、外部性的意涵與市場失靈的形成
所謂外部性(externalities),係指某一經濟行為者在生產或消費過程中,其行為對第三人所造成的影響,未能完全反映在市場價格之中,因而未被行為者自行承擔或享受。換言之,市場價格只反映私人成本與私人效益,卻忽略了對社會整體所造成的影響。
外部性的結果可分為正向與負向兩類。當某行為對多數社會成員帶來利益,使社會效益大於私人效益時,稱為正向外部性或外部經濟。例如,政府或民間興建公園綠地,不僅改善環境品質,也提升周邊居民生活品質與房價,但這些額外效益並未完全反映在市場交易中。
相對地,當某行為對社會造成損害,使社會成本高於私人成本時,則稱為負向外部性或外部不經濟。例如,工業區設廠雖增加就業與產值,但生產過程中排放的空氣污染、廢水與廢棄物,卻提高居民健康風險與醫療支出,這些成本未由廠商完全負擔,導致市場產量過高、資源配置失衡,形成市場失靈。
三、政府矯正外部性的公共政策工具
為矯正外部性所造成的市場失靈,政府可透過多元公共政策工具介入,其核心目的在於「內部化外部成本或效益」,使市場結果更接近社會最適狀態。主要政策工具可歸納如下:
(一)市場機制型政策
政府可在不取代市場的前提下,透過制度設計改善市場運作,包括市場自由化、促進化與活絡化。例如解除不必要的管制、推動民營化,或透過拍賣與公開招標方式重新配置財貨,使市場更具效率與競爭性。
(二)誘因型政策
政府可運用稅賦與補助改變行為者的成本與報酬結構,以引導其行為。對於污染等負向外部性,可課徵污染稅、開徵排放費或關稅,使行為者自行負擔社會成本;對於具有正向外部性的行為,則可提供補助、稅式支出或實物補助,以鼓勵其發生。
(三)管制型政策
政府亦可透過法律與行政規範,直接限制或要求特定行為。例如制定環保法規、刑法與相關行政命令,或透過價格管制、數量限制與品質標準,強制規範市場參與者的行為。
(四)非市場供給政策
當市場本身無法有效提供某些財貨或服務時,政府可直接或間接介入供給。例如由政府編列預算直接提供公共建設與服務,或透過委託民間企業、公私協力方式間接供給。
(五)保險與救助政策
針對外部性所引發的風險與不確定性,政府亦可提供保險與救助機制,如全民健康保險、勞保、農保,以及災害補償與現金補助,以降低個人與家庭承擔的社會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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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國考小幫手Youtube頻道
本講選自114年地方特考三等 公共政策
外部性之所以造成市場失靈,關鍵在於市場價格無法完整反映社會成本與效益,導致資源配置偏離社會最適狀態。政府透過市場機制調整、誘因設計、法律管制、非市場供給及保險救助等多元政策工具,可有效矯正外部性問題。公共政策的核心挑戰,並非取代市場,而是在尊重市場機能的前提下,適度介入以彌補市場不足,實現效率與公平的平衡。
標籤: 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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