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8日 星期日

行政倫理責任的實踐策略


行政倫理責任的實踐策略
行政倫理的意涵
行政倫理,又稱為「公務倫理」、「職業倫理」、「公務道德」或「服務道德」,是指行政體系中的公務員在角色扮演中應遵循的行為準則和道德規範。這些規範基於道德和價值,提供行政人員應遵守的行為框架,以確保其行為符合理想的公職標準。行政倫理的核心,是行政人員的道德共識和自律,確保其不僅遵守規範,還在價值和信念層面維持對職責的誠實與忠誠。

行政倫理可分為多個層次,包含了四個主要面向:
1.政治倫理:針對政務官,強調在政策決策過程中應維護政治道德和公共利益。
2.行政倫理:面向事務官,要求各級行政人員在執行政策和服務公眾時保持誠信與正直。
3.專業倫理:針對特定職業的公務員,如醫護人員或教育工作者,強調專業知識和責任。
4.個人倫理:指行政人員對自身行為的內在標準,並非僅依賴於外在規範,而是強調自我價值與內在反省。
透過這四個面向,行政倫理構成了公職人員的道德基礎和行為準則,這不僅是一種行為標準,也是對公職角色和社會責任的尊重。

實踐行政倫理的策略
行政倫理學者Terry Cooper認為,行政倫理的核心是行政責任。他將行政責任分為「客觀責任」和「主觀責任」,分別代表了外在和內在的控制方法。透過
這兩種責任類型,可以有效地在行政體系中實踐行政倫理,增進組織誠信與信任。

一、外在控制——客觀責任的實踐
外在控制主要依賴於組織外部的法律和監督機制,確保行政人員在行為上符合公共期望。以下是具體的實踐方式:

1.強化內部管理機制:通過內部稽核、監控與評估,確保行政行為符合組織標準和法律規範。內部管理機制的強化有助於減少組織內部的違法和不當行為。
2.建立外部監督系統:這包括國會的立法監督、司法審查、監察機構的審計以及媒體和公民團體的監督。多重的監督力量形成了強大的外在壓力,使行政人員必須在行為上遵守職責。
3.違法失職調查委員會的設置:當行政機關發生違法或弊端時,通過設置獨立的調查委員會,進行全面調查,並提出解決方案和處罰措施,從而確保行政部門對社會負責。

外在控制是一種基於制度的強制性約束,透過法律、規範和各種監察機構的聯合,確保行政行為符合社會預期,並將公務員置於公共責任之下,形成有效的道德行為規範。

二、內在控制——主觀責任的實踐
相比外在控制,內在控制更注重行政人員的個人意識和自我約束。這種責任來源於行政人員自身的道德認知和職業道德信念,主要通過以下方式來實踐:
1.建構行政倫理準則:為行政人員提供一套明確的行為準則,作為行為依據,使其在面臨道德選擇時有所遵循。這些準則讓行政人員清楚自身的道德義務,並提升其自我約束的能力。
2.批判意識的培養與弊端舉發:行政人員應具備批判性思維,對於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保持敏感,並勇於舉發內部弊端,從而形成良性的自我監督環境。鼓勵行政人員自我反省和揭露不當行為,有助於提升組織透明度與公信力。
內在控制的重點在於建立行政人員的自我監督意識,增強個人對職業道德的認識。透過強化內在責任,行政人員可以在自律的基礎上實現更高的道德標準,避免僅依賴於外在的監督和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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