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0日 星期四

雷辛(Rahim)《管理組織衝突》


雷辛(Rahim)《管理組織衝突》
雷辛(M. Afzalur Rahim)於2001年出版《管理組織衝突》(Managing Conflict in Organizations),該書是有關組織衝突管理的經典著作之一。

依據「對自己的關心」 與「對別人的關心」兩個構面,提出處理衝突的5種類型
1.整合(Integrating):高度關心自己與別人
 (1)建立在互相尊重、信任和溝通的基礎上,是一種相對成熟、有效的衝突處理方式。
 (2)藉由面對面討論的方式,共同思考解決問題的方法並達成共識,是一種雙贏的衝突處理型態。
2.取悅(Obliging):低度關心自己,高度關心別人
 (1)即將自我利益置於對手利益之下,是一種自我犧牲的行為。
 (2)長期來看,可能會導致自己的利益受損,難以維持良好的關係。
3.支配(Dominating):高度關心自己,低度關心別人
 (1)支配者通常不顧及他人的感受,強制執行自己的意志,以求得自己的利益。
 (2)在衝突處理中,藉著使用正式權威或權力,以打倒對手,求得勝利。此種衝突處理策略,是一種贏-輸的鬥爭。
 (3)這種策略可能會導致對方的反感和敵意,進一步激化衝突,難以達成雙贏的結果。
4.逃避(Avoiding):低度關心自己與別人
 (1)逃避是一種被動的、不積極的應對方式,可能會導致衝突的持續存在,而不是尋求解決方案。
 (2)以退縮與壓抑的形式呈現。此種衝突處理策略,常顯現一種對衝突之人與事皆不關心的態度,無助於衝突原因的解決,只是避開衝突,逃避衝突。
5.妥協(Compromising):是一種折衷方式,中度關心自己與別人。
 (1)既顧及自己的利益,又考慮他人的感受,是一種相對和諧的解決衝突的方式。
 (2)即衝突的雙方各有讓步,以求取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決定,無輸贏之分

衝突的四個過程,它們是:
1.衝突:衝突是不同個體、團隊或組織之間的衝突,可以是價值觀、利益、目標、需求、權力等方面的差異。
2.診斷:診斷是指確定衝突的性質、來源和程度,以便選擇合適的干預策略。
3.干預:干預是指運用不同的策略和技巧來解決衝突,例如協商、仲裁、妥協、強制等。
4.效能:效能是指衝突解決方案的成功程度,以及解決衝突對組織或團隊的影響。

以上是對雷辛(Rahim)《管理組織衝突》的重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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