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i & Ryan 自我決定論
Deci & Ryan 自我決定論
⊙自我決定理論(Self-determination theory,SDT)是由美國心理學家 Edward L. Deci 和 Richard M. Ryan 在1985年共同提出的,主要著作是《Intrinsic Motivation and Self-Determination in Human Behavior》。
⊙自我決定理論是一種動機理論。它強調個體在自我決定過程中的動機和行為,探討了影響個體動機的內在和外在因素,提出了三種基本心理需求的概念,這些需求是能力感、自主性和關聯性,只有這些需求得到滿足,個體才能獲得幸福感和實現自我潛力。
⊙以下是自我決定理論的主要概念和特點的重點整理條列式:
1.自我決定理論是一種動機理論,強調個體自我決定的過程和動機。
2.自我決定理論出了兩種不同的動機:外在動機和內在動機。
(1)內在動機是個體從內部產生行為的動力
(2)外在動機是個體從外部獲得獎勵或避免懲罰的動力。
3.個體有三種基本心理需求:能力感、自主性和關聯性。
(1)自主性指的是個體需要感受到自己有選擇和支配自己的能力,而不是受到外界的壓力和控制。
(2)能力感是指個體需要感受到自己能夠有效地應對環境中的挑戰和難題。
(3)歸屬/關聯需求是指個體需要與他人建立聯繫和關係,以滿足人際交往的需求。
4.當個體的三種基本需求得到滿足時,他們會獲得幸福感和實現自我潛力的機會。
5.自我決定理論為社會工作提供了理論基礎和實踐指導,以幫助案主增強內在動機和心理健康,創造有利於個體發展和實現的社會環境。
⊙以下是自我決定理論相關的例子:
健身運動通常是一種內在動機驅動的活動。個體通常會有自己的健身目標,並享受達成目標的成就感和自我實現感。這種活動可以滿足自主性和能力感的需求,因為個體可以自主選擇自己的運動方式和計劃,並且通過不斷地訓練和努力來提高自己的身體素質和健康水平。
這些例子表明,當個體的內在動機得到滿足時,他們會更加投入和參與活動,並獲得更高的幸福感和自我實現感。這進一步支持了自我決定理論的核心概念和重要性。
以上是對Deci & Ryan 自我決定論的重點整理
隱藏指引
0 個意見:
張貼留言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