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型領導(charismatic leadership)
魅力型領導(charismatic leadership)
魅力型領導(Charismatic Leadership)是一種領導風格,其中領導者透過其吸引力、鼓舞人心的視野、強烈的個人魅力和對變化的敏感度來吸引和激勵追隨者。 這種類型的領導者能夠透過展現出色的溝通技巧、情感表達和個人魅力來激發追隨者的熱情和忠誠。
以下是魅力型領導的重點整理:
一.魅力型領導的特點:
1.高度自信,善於言辭,能清楚說明願景。
2.善用溝通技巧和形象的吸引力。
3.能夠在高度不安定的環境下帶領組織對抗危機。
4.有強烈的權力慾望。
5.能夠影響成員並創造共享價值。
6.能夠歸納組織目標的能力。
7.對環境的限制和部屬的需求很敏感。
8.願意冒個人風險以達到願景。
二.優點:
1.能夠帶領組織成員適應動盪和不穩定的環境。
2.能夠激勵和鼓舞成員,提高團隊凝聚力。
3.能夠快速建立組織的信任和支持。
4.能夠產生高度的創造力和創新能力。
三.缺點:
1.可能過度依賴個人魅力,而忽略制度和組織的重要性。
2.風險承擔度過高,可能會導致組織面臨風險。
3.可能讓組織過度依賴領導者,而無法獨立作業。
4.可能忽略部屬的發展和成長,而無法建立有效的繼任機制。
四.適用情境:
1.環境中有高度的壓力。
2.不穩定的環境。
3.常發生在部屬任務含有意識型態或價值觀的情況下,如政治、宗教或社會運動組織。
4.需要高度的創造力和創新能力。
五.魅力型領導需要注意的事項:
1.需要注意制度和組織的重要性,不要過度依賴個人魅力。
2.需要合理承擔風險,不要過度冒險。
3.需要建立有效的繼任機制,以確保組織的長期發展。
4.需要關注部屬的發展和成長,培養組織中的未來領袖。
重點整理
1.魅力型領導是一種以領導者個人魅力和吸引力為基礎的領導風格,與「特質理論」密切相關。
2.當部屬觀察到領導者特定行為時,會將之歸因為領導者英雄式或是非常人般的領導能力
3.豪斯(Robert House)於1977年指出,魅力型領導者有三種個人特征,即高度自信、支配他人的傾向和對自己的信念堅定不移。
4.魅力領導的重點是:魅力能夠激發群體成員的旺盛鬥志與建立信任。
5.魅力型領導的權力來源主要可對應為參照權(referent power)。
6.魅力領導理論與「歸因理論」有一定的關係,都關注個人特質和行為的影響。
以上是對魅力型領導(charismatic leadership)的重點整理
關鍵字:奇魅領導,魅力領導
0 個意見:
張貼留言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 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