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害風險管理(disaster risk management)
災害風險管理(disaster risk management)
災害風險管理是指在災害發生前,透過系統性、方法性和步驟性的措施,來避免、減輕或改善可能導致災害風險的機會,或降低損害程度。災害風險管理的目的是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和環境,以確保社會的安全和可持續發展。
災害風險管理流程可分為六大部分
一.災害風險管理規劃
1.高階管理層的承諾和推動:提出願景,設定目標,確保資源和支持得到適當分配,並推動制度建立和教育培訓。
2.目標設定與資源準備:確定明確的目標,同時,組織應評估內在資源的準備情況,包括預算、人力、技術、設備和制度等。
3.制度建立和培訓:組織應該建立制度可以包括風險評估程序、應急計劃、溝通和協調機制等。同時,組織應該提供相應的教育和培訓。
4.資源分配和執行成果評估:綜合考慮各種風險和優先順序,並合理分配預算、人力和其他資源。定期評估執行成果,以檢視措施的有效性。
二.災害風險評估
將抽象且不可見的風險問題轉化為可操作的對象,通過定性或定量的方式來衡量風險的大小。風險評估共分三個部分
1.風險辨識(risk identification):識別和理解可能的風險來源、種類、發生地點、時機、原因以及發生情況。
2.風險分析(risk analysis):使用系統性的方法,根據匯集到的資訊評估和計算特定災害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和衝擊程度。風險分析通常考慮危害因子和脆弱度因子這兩個重要的因素。
3.風險等級設定(risk evaluation):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將風險劃分為不同的等級或類別,通常使用數字、顏色或詞語來表示。
三.災害風險控
1.風險控制的原則通常基於風險的可能性和衝擊程度來制定相應的策略。
(1)當風險的發生機率較高,但衝擊程度較小時,可以採取降低發生機率的策略。
(2)當風險的發生機率較低,但衝擊程度較大時,可以採取降低衝擊的策略。
2.在風險控制的步驟:
(1)研擬對策:根據風險分析的結果和排定的風險等級,制定相應的對策和措施。包括風險規避、風險減輕、風險轉移、風險承擔。
(2)評估對策:對制定的對策進行評估,包括評估其可行性、成本效益、技術可行性和法律合規性等。
(3)執行對策:根據評估的結果,執行已制定的對策和措施。
四.風險控制之績效評核
1.績效評估通常需要設定一套指標體系,用於衡量和評估組織的目標達成率。這些指標可以包括質性指標和量化指標。質性指標通常是主觀的評估,量化指標則是基於可測量的數據和指標來評估績效。
2.績效評估的目的是確定組織是否在工作執行方面具有高效率和高效能。管理大師 Peter Drucker 認為「效率」即是把事情做好,「效能」則是做對的事情。
五.災害風險溝通
1.將風險相關的信息傳遞給相關利害關係者,以確保他們具有相同的風險認知和理解。
2.不同的目的、對象、管道和內容可以適應不同的溝通需求和情境。平時的風險溝通方式可概略分為兩類:
(1)保護溝通(care communication):是一種單向式的訊息傳遞方式,其目的是改變接收者的觀念或行為。保護式溝通強調說服策略,當溝通的目的符合社會一般價值觀或解決策略已獲得明確共識時,通常會採用保護溝通的方式。
(2)共識溝通(consensus communication):強調雙向的溝通和達成共識。在共識溝通中,與溝通對象達成共識或採納其提供的相關意見是重要的,並且這些共識和意見可以作為後續風險管理的參考依據。
六.監督與審查。
1.監督現行操作風險管理流程的執行情況,以確保流程按照規定進行,並追蹤進度和確認程序的正確性。
2.審查用於檢核現行風險管理流程是否仍符合組織的需求、社會要求以及自然環境的變遷。
公部門災害風險管理的策略:
一.減災階段:階段的目標是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和傷害,並提高社區的恢復能力。
1.此階段目的
(1)控制和修正災害:採取適當的措施和技術手段,以減少災害的發生或改變其威脅的本質。
(2)保護人民和設備:制定和實施相應的緊急應變計劃和措施,以保護受災地區的人民和關鍵設施。
(3)限制災難地區的使用:在災難發生後,限制或暫停災難地區的使用,以減少人民暴露在威脅之下。
2.此階段包括兩種類型:
(1)準備階段:通過訓練、計畫和警告的工作,政府可以提高危機管理的能力和效率。其階段內容為:
a.制定危機管理計畫,明確各項回應工作的流程、責任和程序。
b.建立有效的危機資訊管理和溝通系統,以確保即時、準確的資訊傳遞和共享。
c.設立專門的緊急事件處理中心,負責危機的監測、協調和決策。
d.建立有效的危機警報系統和預警系統,以便及早識別和警示潛在的危機情況。
e.制定緊急事件處理人員的培訓計劃,包括培養相應的技能、知識和能力。
f.制定資源管理計畫,確保在危機情況下能夠有效地調配和管理相關的資源。
(2)回應階段:當危機無可避免地轉變為災難時,管理者的主要工作是迅速採取行動,重建災區的秩序並降低受害程度。政府於回應階段的工作重點為:
a.建立專門的危難處理中心或指揮中心,負責協調和指揮回應行動。
b.根據災害的性質和範圍,進行有效的撤離和收容行動。
c.防止和減輕災難後續發生的二次災害。
二.復原階段:
1.復原工作依時間長短可分為兩類:
(1)修復性復原:是指在災害發生後的短期內進行的結構性整修工作。其主要目的是在早期復原階段迅速恢復基本民生支援系統,解除人們日常生活的困難。
(2)轉型性復原:是指在長期的時間範圍內進行的結構性改造工作。它超越了簡單的修復和恢復,旨在重新建立更加強健和韌性的社會、經濟和環境系統。
2.這兩種復原工作相互補充,修復性復原提供了迅速回復和基本恢復的基礎,而轉型性復原則為未來的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以上是對災害風險管理的重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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