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9日 星期日

歸因理論(Attribution Theory)


歸因理論(Attribution Theory)
一.歸因的含意
1.歸因是指解釋行為的造成原因的過程。在社會心理學中,歸因理論尤為重要,因為它涉及到人們如何解釋自己和他人的行為,以及這些解釋如何影響他們的思想和行動。
2.人們進行歸因的主要原因是為了理解周遭的世界。當觀察到某個行為或事件時,人們傾向於尋找其背後的原因,以便能夠理解和預測未來的行為。歸因可以是內部的(指向個人的特質、態度或信念)或外部的(指向外在環境或情況)。
3.例如,如果一個人在考試中獲得高分,內部歸因可能是他們聰明或努力學習,而外部歸因可能是考試容易或獲得了幫助。這些歸因對於個人的自我感知、動機以及對他人的態度和行為都有重要影響。
4.歸因理論的另一個關鍵方面是歸因偏誤,它指的是在特定情境下人們在進行歸因時可能表現出的一致性偏差。例如,自利偏誤是指人們傾向於將成功歸因於內部因素,而將失敗歸因於外部因素。

二.海德(Heider)的歸因理論
1.海德(歸因理論之父)的歸因理論強調了人們在解釋行為時會考慮到個人和環境因素的角色。這種理論對於理解個體如何解釋自己和他人的行為有著深遠的意義,並對社會交往、溝通、以及心理健康產生影響。此外,這個理論也為了解歸因偏誤提供了理論基礎,比如人們可能在某些情境下過度依賴內在或外在歸因。
2.這個理論區分了兩種主要的歸因方式:內在(性格)歸因和外在(情境)歸因。
 (1)內在歸因(Internal Attribution):這種歸因方式認為行為的原因來自於個人的內在因素,如性格、能力、態度、人格、情緒或努力程度。在內在歸因中,行為被視為是個人特質或狀態的反映。例如,如果一名學生在考試中得分不佳,並將其歸因於自己沒有努力學習或天賦不足,這就是一種內在歸因。
 (2)外在歸因(External Attribution):在這種歸因方式中,行為被認為是由外部環境或情境因素導致的。這些因素可能包括他人的行為、環境壓力或運氣等。例如,如果一名學生認為自己考試成績不佳是因為考試太難或者考試當天感到不適,這就是一種外在歸因。

三.伯納德·韋納(Bernard Weiner)的歸因理論
1.Weiner的歸因理論是對海德歸因理論的一個重要擴展和發展。 韋納的歸因理論對於理解個體的動機和情感反應至關重要。例如,如果一個人將失敗歸因於不可控制和不穩定的外部因素(如運氣),他們可能不會感到太過自責。相反,如果他們將失敗歸因於內在且穩定的因素(如缺乏能力),則可能會產生消極的自我感知。
2.韋納將歸因分成三個主要的向度,並認為這些向度是理解人們如何解釋自己和他人成功或失敗的行為的關鍵。
 (1)控制點(Locus of Control):這一向度涉及到個人認為影響其成功或失敗的因素是內在的還是外在的。內在的因素(內控),如個人的能力、努力和身心狀態,是指個人認為行為結果主要由自己控制。外在的因素(外控),如任務難度、運氣和其他外部因素,則是指個人認為行為結果主要由外部環境控制。
 (2)穩定性(Stability):這一向度關注的是影響成功或失敗的因素是否穩定,即在不同情境下是否保持一致。例如,能力和任務難度通常被視為較穩定的因素,因為它們不太可能隨情況而變化。相反,運氣和特定情境下的身心狀態則被認為是不穩定的。
 (3)可控性(Controllability):這一向度指的是個人認為影響其成功或失敗的因素是否能被個人所控制。努力是一個可以被個人控制的因素,因為人們可以選擇多麼努力地工作或學習。相比之下,諸如運氣或他人的行為這樣的因素則通常被視為不可控制。

四.瓊斯和戴維斯的歸因理論
1.瓊斯(Edward E. Jones)和哈羅德·戴維斯(Harold Kelley)在1965年提出的相應推斷理論(Correspondent Inference Theory)是歸因理論。這個理論專注於人們如何從他人的行為推斷其個人特質、意圖和動機。根據這個理論,當我們觀察到某個行為及其結果時,我們會試圖從中推斷出行為者的意圖和動機,並將這些推斷與觀察到的行為及其結果相對應。
2.影響相應推論的主要因素包括:
 (1)非共同性結果(Distinctiveness of the Action):當一個行為與其他可能的行為選擇相比具有獨特性時,人們更傾向於從這個行為推斷出特定的動機或特質。例如,如果有人在冷的環境中穿上毛衣,這個行為(穿毛衣)的非共同性結果(感覺冷)可能讓觀察者推斷這個人感覺寒冷。
 (2)社會期望(Social Desirability):當某個行為符合社會期望時,從這個行為推斷出個人真實態度或特質會比較困難。這是因為這種行為可能是出於對社會規範的遵從,而非反映個人真正的信念或態度。反之,如果某個行為違反社會期望,人們更可能將其視為反映個人的真實態度。
 (3)選擇自由(Freedom of Choice):當人們認為某個行為是自由選擇的時候,他們更傾向於認為這個行為反映了行為者的真實態度或特質。如果行為被認為是在壓力或限制下進行的,則從這個行為推斷出對應的內在特質或態度就會變得困難。

五.凱利的歸因理論
1.哈羅德·凱利(Harold Harding Kelley)的歸因理論,通常稱為凱利的歸因方程式或三維歸因理論,
2.凱利的理論專注於分析人們如何使用社會信息來解釋他人的行為。他將歸因現象區分為兩大類:多線索歸因和單線索歸因。
 (1)多線索歸因:這種歸因是在多次觀察同一類行為或事件的情況下進行的。人們通過收集多個信息源來作出較為全面和準確的歸因判斷。
 (2)單線索歸因:這種歸因是基於有限的信息進行的,通常是快速而經濟的,並且可能受到個人的需要和期望的影響。
3.凱利指出,人們在對行為進行歸因時,會考慮三種不同類型的行為信息:特殊性(Distinctiveness)、一貫性(Consistency)和一致性(Consensus)。
 (1)特殊性:這是指行為在特定情境下是否獨特。如果一名學生通常不遲到,但在某天遲到了,這個行為的特殊性高,觀察者可能會將其歸因於特殊的外部情況(如交通堵塞)。如果這名學生經常遲到,則特殊性低,可能會導致內部歸因(如學生本人的問題)。
 (2)一貫性:這是指對同一刺激的反應是否在不同時間和情境下保持一致。如果一名學生只在某些情況下分心,則一貫性低;如果經常在各種情況下都分心,則一貫性高,更可能導致內部歸因。
 (3)一致性:這是指其他人對同一刺激是否有相同的反應。如果大多數學生在數學課上都分心,則一致性高,可能導致外部歸因(如課程本身的問題);如果只有少數學生分心,則一致性低,可能導致個別學生的內部歸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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