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8日 星期一

民主政治的實際運作:菁英論與多元論(Elitism)(Pluralism)


民主政治的實際運作:菁英論與多元論
一、前言:理想與現實之間的落差
民主制度在人類歷史中,是一項極具吸引力的政治理想。它強調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政府的權力來自被治理者的同意。然而,當我們把目光從理論轉向現實,便會發現,民主運作的過程中,存在著巨大的權力不對稱與制度張力。

在現代民主社會,權力是如何實際運作的?人民是否真的擁有「治國」的主導權?還是,一切只是表象,而真正掌權的是少數菁英?在這樣的問題中,兩種重要的學術觀點浮現:菁英論(Elitism)與多元論(Pluralism)。這兩者從不同角度切入,為我們揭示民主政治背後運作的真實邏輯。

二、菁英論:民主背後的「少數統治」
1. 菁英是誰?他們在哪裡?
菁英論者相信,社會由兩個階級組成:少數的統治者(菁英)與多數的被統治者(一般民眾)。這些菁英通常具備高社經地位、良好的教育背景、強大的人脈與財力。他們在政府、企業、軍隊、媒體等各個關鍵領域輪流掌權,形成一個看不見的「權力網絡」。

舉個簡單的例子:你是否曾注意到,許多國家的總統、國會議員,甚至高級官員,大多畢業於少數幾所頂尖大學?是否發現同樣的一批人不斷在政商界穿梭?這正是菁英論的觀察重點之一。

2. 權力如何集中?
菁英論認為,這些少數人不但彼此之間熟悉,還能在不同領域中交換資源與權力,例如政治菁英依靠企業資助競選,企業則藉此換得政策上的利益。這樣一來,權力與利益不斷累積在他們手中,而民眾則多淪為「選舉時才被需要」的存在。

3. 選舉真的代表民意嗎?
在表面上,民主政治中人人都有一票的權利,但菁英論質疑這個權利的實質效用。因為真正能勝選的候選人,往往需要巨大的財力、媒體曝光與政黨支持,這些資源誰掌握?仍是菁英。

更進一步,選民的選擇常被廣告、形象操作所影響,而非政策本身。例如,某位候選人可能靠著親民形象與感人的故事贏得選票,卻未必真有能力或意願代表人民制定有利政策。換言之,選舉只是「象徵性的參與」,無法真正撼動政策的核心方向。

4. 米契爾斯與「寡頭鐵律」
社會學者米契爾斯(Robert Michels)提出著名的「寡頭鐵律」:無論組織多民主,最終都會走向由少數人控制。因為要有效率地運作,一定需要有決策核心;而這個核心一旦形成,就會用盡方法維護自己的權力。這種觀點指出,即便我們相信民主制度的設計是善意的,權力的集中與壟斷仍是無可避免的現實。

5. 當代菁英論的新詮釋
雖然菁英論看似悲觀,但當代部分學者(如美國的實證派)也指出,在民主社會中,菁英團體並非鐵板一塊。他們是「開放的菁英」,也就是說,一般人透過教育、參政、累積資源,也有可能成為新菁英,這讓民主社會仍保有一定程度的流動性。

此外,菁英並非必然壓迫民眾,他們也可能扮演維護民主價值的重要角色,尤其在自由、法治、權力制衡等層面上,有時甚至比大眾更具前瞻性與包容性。

三、多元論:權力的分散與制衡
1. 民主不是一人一票那麼簡單
多元論與菁英論的最大差異,在於權力的「分散」觀點。多元論者強調,現代社會由許多不同的團體構成,例如勞工團體、商業協會、環保組織、婦女團體、少數族群聯盟等等。這些團體代表不同利益,透過政治參與影響決策,形成一個「多聲道」的政治場域。

簡單來說,不是只有「一群固定的菁英」在掌權,而是「很多不同領域的少數」在不斷競爭與協商。這也是為什麼多元論者會說民主政治是「許多少數的統治」(minorities rule)。

2. 匯合的少數與彈性的聯盟
美國政治思想家卡爾洪(John Calhoun)提出「匯合的少數」概念:在不同議題上,會有不同的少數團體結盟,形成階段性的多數,推動政策或阻擋不利改革。這樣的權力結構不是固定不變的,而是流動、競爭性的。

舉例而言,某次能源政策的改革中,可能是環保團體與公衛組織聯合反對企業排放;但在最低工資調整議題中,這些團體可能又各自支持不同方案。這種「議題導向的聯盟」使得權力不易壟斷,也反映多元社會的複雜性。

3. 交疊的身份與理性溝通
在多元社會中,個體的身分往往是「交疊」的:你可能同時是工會會員、宗教團體成員,又是社區的志工。這種多重身分讓人難以完全站在單一立場上對抗他人,有助於降低極端對立與仇恨。

此外,多元論者也強調政策是透過「談判、妥協、共識」產生,而非單方面決定。這種制度設計讓不同團體有發聲空間,彼此制衡,反而更接近「真正的民主」。

4. 對選舉的信任與監督
與菁英論對選舉的悲觀看法不同,多元論認為,選舉仍具實質意義。即使候選人多來自主流政黨,但他們仍需面對民意壓力。特別是若政策違背多數民眾的利益,選票仍然具有「懲罰機制」。

即便多數民眾平常沉默,政府若持續無視民意,仍可能在選舉中遭受報應。這讓政治人物不得不慎重看待每個選區與選民的需求。

四、調和兩論:民主菁英論的出現
學者道爾(Robert Dahl)試圖將兩者結合,提出「民主菁英論(democratic elitism)」或稱「競爭式菁英論(competitive elitism)」。他認為,現實政治中確實由各領域的少數菁英組成團體,但這些菁英無法掌控所有議題,他們的權力受到其他團體的競爭與監督。

這種觀點類似於把菁英論的現實主義,與多元論的制度理想結合起來,呈現出更貼近實際的民主圖像:民主不是一人一票的幻影,也不是鐵板一塊的菁英壟斷,而是由「許多少數」的團體與菁英,在不斷競爭與制衡中,努力尋求妥協與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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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7日 星期日

Lijphart民主政治的兩種典範:多數民主與共識民主


Lijphart民主政治的兩種典範:多數民主與共識民主
一、前言
當我們談論「民主政治」時,常以為它是一個單一、普遍適用的制度模型。然而,實際上不同國家、不同社會的歷史背景、社會結構與文化價值各異,使得民主制度的實踐方式呈現出多樣化的樣貌。荷裔美籍政治學者李帕特(Arend Lijphart)正是觀察到這一點,遂提出影響深遠的民主分類理論,將民主政治區分為「多數民主」(majoritarian democracy)與「共識民主」(consensus democracy)兩大類型,並依據實證研究予以制度化分析。

二、多數民主:同質社會下的多數主導模式
(一)多數民主的基本概念
多數民主又稱「西敏寺模式」(Westminster Model),因其代表國家為英國,其國會即位於西敏寺。此模式最核心的運作原則是「多數決」,即政治上的決策由議會中的多數政黨所主導,少數黨雖存在,但不具實質制衡力量。

這種模式適用於社會結構高度同質的國家,即人民在語言、宗教、族群或文化上差異不大,彼此擁有高度的共同認同。在這樣的環境下,多數決的運作不會導致社會分裂,反而能有效率地作出政治決定。

(二)多數民主的制度特徵
李帕特歸納出多數民主具有以下九項制度特徵:
1.單一制與中央集權:地方政府權力有限,中央政府掌握主要決策權。
2.行政權集中:多由一黨組閣,或勉強過半的政黨單獨執政。
3.不對稱的兩院制:國會雖有兩院,但實質權力集中於下議院。
4.國會主權與不成文憲法:國會至上,缺乏成文憲法對其加以約束。
5.排他性代議民主:缺乏直接民主元素,人民透過選舉選出代議士,由其決策。
6.權力融合與內閣優勢:行政立法合一,內閣掌握高度主導權。
7.兩黨體系:主要由兩大政黨交替執政,政黨競爭清晰穩定。
8.單一面向的政黨體系:政黨多聚焦於經濟政策分歧,而非族群、宗教等議題。
9.單一選區相對多數制:選舉制度有利於大黨,壓縮小黨生存空間。

(三)適用社會類型
多數民主最適合於結構單一、社會整合度高的國家,如英國、澳洲與早期的紐西蘭等,這些國家人民在價值觀與國族認同上具有高度共識,能在競爭中透過輪替達成治理穩定。

三、共識民主:異質社會中的協商與包容
(一)共識民主的基本概念
共識民主(Consensus Democracy),又稱協合式民主(Consociational Democracy),主要強調「包容性治理」,即不讓多數壟斷決策權,而是透過代表各社群利益的菁英進行協商,達成高度共識後再進行政策推動。

這種模式特別適合多元異質社會,如族群、語言、宗教差異顯著的國家。由於社會中的多數與少數可能是「固定的」,一旦採行多數決制度,將可能造成長期的壓迫與對立,導致政局不穩甚至社會衝突。因此,共識民主提供了一種保障少數、促進穩定的制度選擇。

(二)共識民主的制度特徵
李帕特歸納共識民主具有以下八項制度特徵:
1.聯邦制與地方分權:各地區享有高度自治權,中央與地方權責清楚。
2.行政權的分享:通常由多黨共組聯合政府,共享執政責任。
3.平衡兩院制與少數代表權:上下兩院權力平衡,特別保障少數族群代表。
4.成文憲法與少數否決權:憲法修訂需高門檻,少數族群擁有實質否決能力。
5.正式與非正式的權力分立:行政、立法分立明確,如瑞士委員制即為典型例證。
6.多黨體系:政黨林立,無一黨能單獨取得國會過半席次。
7.多面向的政黨體系:政黨反映語言、宗教、種族與社經利益等多元分歧。
8.比例代表制選舉制度:政黨依得票比例分配席次,有利小黨與少數族群參與政治。

(三)適用社會類型
共識民主較適用於社會異質性高、利益衝突潛在性大的國家,如荷蘭、瑞士、比利時等,這些國家透過權力分享機制維持社會穩定。但若政治菁英缺乏協商意願或社會對立過於尖銳,亦可能導致制度運作失效,如黎巴嫩或賽普勒斯即為失敗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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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6日 星期六

administration-13 修正理論產生的背景:從傳統到行為科學的行政學轉型


修正理論產生的背景:從傳統到行為科學的行政學轉型
一、前言
20世
紀初期的行政學,以其系統性與規範性的特質,曾被視為科學管理的象徵。然而,隨著時代推進、社會複雜性提升,傳統行政理論逐漸顯露出其理論與實務脫節的弱點。尤其進入1930年代,美國學界掀起一波以「行為科學」(behavioral science)為核心的思潮變革,不僅改變了人文與社會科學的研究方法,更為行政學帶來一場深刻的理論修正與研究革新。

二、行為科學的興起與意義
1930年代,美國成為行為科學的發源地。所謂「行為科學」,是指結合文化人類學、心理學、社會學等社會科學知識,並導入自然科學中如統計分析、實驗設計等研究方法,對人類行為進行有系統的觀察與解釋。其核心理念在於:「與其告訴人們『應該怎麼做』,不如先搞清楚人們『實際上怎麼做』。」

過去的行政理論,往往專注於規範性(normative)層面,強調「應然」(what ought to be),例如規定官員應如何依法行政、市民應如何服從命令。然而,這種理論卻忽略了現實社會中人們實際的行為模式與互動關係,導致政策在實施時效果不彰、決策無法落實。

行為科學正是針對這種脫離現實的「應然理論」提出批判,主張從實證出發,以「事實是如何」(what is)為研究核心。例如,若法律規定某種行為是違法的,行為科學研究者會進一步探討:為何仍有人選擇違法?制度與人性之間是否存在矛盾?這些都屬於「實然」的問題。

三、從學科整合走向跨領域研究
行為科學的發展並非憑空而生,而是在社會科學內部學科分化與交叉整合的背景下逐漸成形。當時,社會學、心理學、政治學、經濟學等學科各自為政,對於人類行為的研究範圍互有重疊卻缺乏整合,形成所謂的「空隙地帶」(empty zone)。這使得許多重要的行政與政策問題無人研究,也阻礙了學術發展。

行為科學主張學科整合(integration of disciplines),希望透過跨領域合作,彌補過去研究視野的缺口。舉例來說,選舉制度的運作不能僅靠法律分析,還必須理解選民行為、媒體影響、心理動機等因素。因此,研究者必須從多元角度出發,才能對行政現象有更全面的認識。

此外,行為科學還將社會科學推向更高層次的理論追求。它不僅重視「人的行為」本身,也試圖從行為中歸納出普遍性原則,將其應用到各種情境中。換言之,它不只是理解人為何如此行動,更希望預測人們未來會如何行動,並據以設計更有效的制度。

四、政治與行政的現實需求
行為科學的崛起,與當時美國政治與社會的變遷密切相關。隨著民主制度的發展,選舉、民意、政黨、壓力團體等因素對政府運作產生越來越大的影響。而這些議題,正是傳統行政法理所無法涵蓋的。

例如,為何某些政策在技術上看似完美,卻無法在現實中落地?為何有些法律明明設計良好,卻常遭違反?這些問題不能單靠規章條文解釋,必須從人們的動機、價值觀、社會互動等角度切入。行為科學提供了一種新方法,讓行政學從「制度為中心」的思考模式,轉向以「人為中心」的分析視野。

這種轉變尤其在戰後更為明顯。面對複雜多變的社會需求,公共行政領域愈發重視「政策實施的有效性」與「行政決策的合理性」。於是,行為科學逐漸取代舊有的官僚制理論,成為行政學的重要基礎。

五、文化與組織環境的變遷
20世紀中葉以來,整個社會文化環境經歷劇烈改變。教育水準普遍提升,社會成員的自我意識與主體性也大幅增強。這促使行政組織必須調整其運作方式,不能再依賴過去「命令服從式」的管理思維,而需透過激勵、溝通、參與等方式與員工互動。

人們對工作的期待不再只是收入與穩定,更重視心理層面的滿足與意義感。這也促使「心理錨定點」(psychological anchor point)這類概念成為政策設計的重要考量。行為科學正是在這種轉變下被廣泛引用於人事管理、公共決策、組織設計等實務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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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5日 星期五

自我調控學習:從理論到實踐(Self-Regulated Learning)


自我調控學習:從理論到實踐
一、前言:學會學習的時代來臨
在當前教育現場,傳統「老師教、學生聽」的教學模式已無法應對現代社會的需求。學生不再只是被動的知識接收者,而是必須具備主動探索、規劃、監控與調整自己學習歷程的能力。正因如此,「自我調控學習(Self-Regulated Learning, 以下簡稱SRL)」逐漸成為教育改革與教學設計的重要核心。根據教育部發布的十二年國教課綱,自主學習已被列為核心素養之一,凸顯學生在學習過程中應具備目標設定、策略選擇、過程監控與結果反思的能力。

二、自我調控學習是什麼?從Bandura到Zimmerman的理論建構
1. 社會認知理論的根基:Bandura的三重互動模式
Bandura(1986)在其社會認知理論中指出,人的行為、個人因素(如信念、動機)與環境三者並非單向影響,而是相互作用的三重互動系統(reciprocal interactions)。這種觀點為後續SRL理論打下基礎,強調學習並非單純的刺激反應,而是主體在不斷與環境互動中所產生的動態歷程。

2. Zimmerman的定義與三階段循環模型
Zimmerman(1986, 2000, 2002)進一步發展Bandura的理論,提出SRL是個體主動調節情緒、行為與認知的能力,以實現學習目標。他強調自我調控的學習者會主動參與自己的學習歷程,並能根據任務需求進行調整與策略選擇。

Zimmerman將SRL歷程區分為三個階段:
(1)預備思考階段(Forethought Phase)
包含任務分析(如目標設定、策略選擇)與自我動機信念(如自我效能、學習興趣)。在這階段,學習者必須先了解學習的目標是什麼,並建立完成任務的信心與意願。
(2)表現或意志控制階段(Performance or Volitional Control Phase)
涵蓋學習策略的執行與注意力控制,例如安排學習時間、使用摘要技巧、專注於任務等。這是學習者實際執行計畫、面對干擾與壓力的關鍵階段。
(3)自我反思階段(Self-Reflection Phase)
包括自我評價與因果歸因。學習者會根據學習成果評估自己的表現,並思考成功或失敗的原因,這種反思又會回饋到下一輪的預備階段,形成正向或負向的循環。

三、自我調控學習的核心機制與特徵
SRL之所以重要,並非只是因為它強調「自己學」,而是在於它整合了多種心理與行為機制,使學習者能成為自己學習的「設計者」與「監督者」。以下是幾個關鍵特徵:
1.自我導向(Self-Directed):學習者不再依賴老師指示,而是能主動發現問題、設定目標、安排學習進度。
2.目標導向(Goal-Oriented):所有行動都是為了達成明確學習目標而設計,這與模糊或盲目的學習形成對比。
3.策略使用(Strategic):能選擇適合自己的學習策略,例如畫重點、製作心智圖、舉一反三。
4.自我監控與反思(Self-Monitoring and Reflection):能夠覺察學習過程中的問題,並進行有效修正。

四、自我效能感與成敗歸因:心理因素的關鍵影響
Bandura與Zimmerman都強調「自我效能感(self-efficacy)」是SRL的推動力。所謂自我效能,指的是一個人相信自己能否完成特定任務的信心。具有高自我效能的學習者,通常更願意接受挑戰,也更有耐心面對困難。

此外,「成敗歸因」也是重要一環。根據Weiner的歸因理論,學習者若將成功歸因於努力,失敗歸因於策略不當,就更容易持續改進學習行為。反之,若將失敗歸因於能力不足或運氣不好,則會陷入無助感而放棄努力。

五、實際應用:如何培養學生的自我調控學習能力?
1. 教師角色的轉變:從知識傳遞者到學習引導者
教師不再只是「給答案的人」,而是引導學生學會如何「找答案」、「改進學習」。這意味著課堂應該包含:
(1)明確的學習目標與評量標準
(2)學習策略的教導(如製作學習計畫、時間管理)
(3)鼓勵學生進行學習日誌、學習反思寫作

2. 教學設計的調整:融合自我調控歷程
課程應依照Zimmerman的三階段模型設計,例如:
(1)在預備階段提供任務分析活動,如列出學習目標與策略。
(2)在執行階段融入合作學習與即時回饋。
(3)在反思階段鼓勵學生撰寫學習心得、進行成果自評與改進計畫。

3. 技術輔助:數位工具支援自我監控
透過線上學習平台與學習管理系統(如Moodle, Google Classroom),學生能追蹤自己的進度與表現,也可進行自我測驗與回饋紀錄,增強自我監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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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4日 星期四

心理學的智力理論與教育啟示:從測驗取向到社會實用取向(Intelligences)


心理學的智力理論與教育啟示:從測驗取向到社會實用取向
一、前言
智力是什麼?這個問題從古至今都沒有標準答案。早期我們把智力看成一種可以透過測驗衡量的單一能力,但隨著心理學與教育學的進展,越來越多學者開始認為,智力其實是多元的,會隨著文化、環境與生活經驗改變。因此,理解智力理論的演進,有助於我們更全面地認識人類能力的多樣性,也能幫助教師與家長找到更適合每位孩子的學習方法。

二、心理測驗取向:智力能不能用分數來衡量?
1. 二因論(Spearman's Two-Factor Theory of Intelligence)
英國心理學家斯皮爾曼(Spearman)在 1927 年提出了「二因論」,認為所有智力活動都可以拆解成兩個部分:
(1)G 因素(General Factor,普通因素):這是共通的能力,像是一種「總體智力」,它會影響一個人在所有認知任務中的表現。
(2)S 因素(Specific Factor,特異因素):這是針對特定任務的能力,例如某人可能數學很好但語文普通,這種差異就來自特異因素。
這個理論的核心是:人與人之間的智力差異,既有共通性,也有專門性。

2. 卡特爾的「流體與晶體智力論」(Cattell's Theory of Fluid and Crystallized Intelligence)
心理學家卡特爾(Cattell, 1965)則進一步將智力分為兩類:
(1)流體智力(Fluid Intelligence):代表與生俱來的思考力與解決問題的能力,例如邏輯推理、圖形辨識等,通常在年輕時達到高峰,隨年齡增長會逐漸下降。
(2)晶體智力(Crystallized Intelligence):則是透過學習與經驗累積的知識與技能,例如語言能力、常識等,隨年齡而增加。
這個觀點強調:智力不是一成不變的,有些能力會退化,但也有些會增強。

三、社會實用取向:智力不是只有會考試而已
1. 賈納的多元智力論(Gardner's Theory of Multiple Intelligences)
美國哈佛大學的賈納(Gardner)在 1983 年提出革命性的「多元智力論」,他指出:智力不是只有一種,而是有八種(後來擴展到九種),分別是:
(1)語文智力(語言能力)
(2)邏輯數學智力(邏輯推理、數學能力)
(3)空間智力(視覺化與空間判斷)
(4)音樂智力(節奏、音感)
(5)身體動覺智力(手腳協調、體能)
(6)人際智力(與他人相處能力)
(7)內省智力(認識自我、情緒控制)
(8)自然觀察智力(對動植物、自然現象的敏感度)
(9)存在智力(對生命、宇宙、哲學的思考)
此理論主張: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天賦,我們應該因材施教,而非一把尺量所有人。

2. 史騰伯格的三元智力論(Sternberg's Triarchic Theory of Intelligence)
史騰伯格(Sternberg)則從「實際生活」角度,提出智力的三個層面:
(1)分析智力(Analytical Intelligence):即傳統IQ測驗所強調的邏輯與推理能力。
(2)創造智力(Creative Intelligence):代表一個人面對新情境時的創新與應變能力。
(3)實用智力(Practical Intelligence):強調日常生活中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例如人際互動、時間管理等。
史騰伯格認為:真正的聰明不只是會考試,更重要的是能靈活處理現實生活的挑戰。

四、教育啟示:如何培養真正的「智慧」?
1. 不同孩子有不同的優勢
從多元智力與三元智力的角度來看,學校不應只看重語文與數學成績。舉例來說:
(1)有些學生可能在繪畫、運動或與人互動方面有極高天賦;
(2)有些學生擅長觀察動植物、整理空間,卻在傳統科目中表現平平。
(3)教師應該設計多樣化的課程與評量方式,鼓勵每個學生發揮自己的強項,提升學習動機與自信心。

2. 結合分析力與創造力的課程設計
流體與晶體智力的理論提醒我們,學習應該同時鍛鍊學生的思考力與知識儲備。例如:
(1)在自然科教學中,不只讓學生背誦公式,還可以鼓勵他們設計實驗、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問題。
(2)在語文教學中,除了閱讀與作文,也可加入創意思考與辯論活動,提升分析與表達能力。

3. 培養EQ與實用智力,勝過高分
現代社會更重視合作、溝通、情緒管理與問題解決能力。因此:
(1)教室應鼓勵團隊合作與同儕互動;
(2)教師要教導學生如何管理情緒、面對挫折、與人合作。
(3)比起死背考試答案,這些能力更能幫助學生在未來社會中生存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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