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偏差行為之社會學詮釋:從差別結合理論與標籤理論觀之(Differential Association Theory)
青少年偏差行為之社會學詮釋:從差別結合理論與標籤理論觀之
近年來,青少年犯罪與偏差行為的新聞層出不窮,從校園霸凌、青少年幫派到網路詐騙,這些現象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然而,我們是否曾深入探究,為什麼某些青少年會走上偏差行為的道路?是否僅是個人道德淪喪,還是背後隱藏更深層的社會脈絡與認知過程?
一、差別結合理論(Differential Association Theory):犯罪行為是學來的
1. 理論介紹
差別結合理論由社會學家愛德溫·蘇薩蘭(Edwin Sutherland)提出,核心主張是「犯罪是一種社會學習行為」。換言之,沒有人天生就是罪犯,人們是在與他人互動中學會了如何犯罪、為何犯罪,甚至合理化犯罪。
2. 偏差的社會根源
蘇薩蘭認為,一個人若身處於一個偏差行為比守法行為佔優勢的社會圈中,就越容易學會偏差行為。例如,一名青少年若成長於家庭暴力頻繁、朋友常談論非法活動的環境中,他可能會逐步接受「暴力是解決問題的方式」這樣的觀念。
這種過程不單是模仿,而是透過與他人「差別結合」(differential association)中,逐步內化偏差行為的技巧與價值觀。這也說明,偏差不是偶然發生,而是社會學習的產物。
二、標籤理論(Labeling Theory):偏差有時來自社會對個人的看法
1. 理論介紹
標籤理論由霍華德·貝克(Howard Becker)等人發展,其觀點是:「人不是因為行為本身成為偏差者,而是因為社會將某些人貼上『偏差』的標籤」。簡單來說,當社會將某人定義為問題人物時,他可能就真的開始扮演這個角色。
2. 初級偏差與次級偏差
依據學者愛德文·勒馬特(Edwin Lemert)的說法,偏差行為可分為兩種:
初級偏差(Primary Deviance):指偶爾的違規或輕微越軌行為,並未對個人自我認同造成太大影響。例如學生偷偷作弊一次,但老師未發現或僅口頭警告,這種情況通常不會讓當事人認為自己是「壞學生」。
次級偏差(Secondary Deviance):當個人因初級偏差被揭露、遭批判甚至懲罰後,逐漸接受社會對其的負面標籤,並以此為認同,最終行為更加偏差。
例如,一名青少年因一次偷竊被學校開除,周遭人開始稱他為「小偷」、「壞學生」,久而久之,他也開始認為自己就是如此,進而更常進行偏差行為。
三、標籤的自我實現效應與結構不平等
標籤理論也連結到社會學者梅頓(Robert K. Merton)提出的「自我實現預言(self-fulfilling prophecy)」:當一個人被社會視為某種角色,他可能就會真的朝那個方向發展。
此外,社會的結構性不平等(例如階級制度、教育資源分配不均)也常使某些群體較容易被貼上負面標籤,形成結構性偏差(structural bias)。青少年若來自弱勢背景,面對更嚴格的社會審視與控制,也就更可能成為標籤犧牲品。
四、綜合兩理論之觀點:偏差不是個人問題,而是社會問題
差別結合理論與標籤理論分別從「學習偏差」與「社會標籤」兩條路徑解釋偏差行為,但兩者並不衝突,反而能互補。一名青少年可能先在朋友或家庭中學會偏差行為(差別結合),後來因某次行為被揭發,遭到社會標籤,進而加深其偏差認同與行為(標籤理論)。
我們不能只看見孩子「做錯事」的表面現象,而應該反思:孩子為何會走上這條路?他的生活圈傳遞了什麼樣的價值觀?社會是否給了他重新開始的機會,還是過早將其排除於「正常人」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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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國考小幫手Youtube頻道
標籤: 社會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