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4日 星期六

三段論法(Syllogismus)


三段論法(Syllogismus)
法律三段論法(Syllogismus)是一種推理法則,用於推導法律結論。
這種論證結構基於一個假設,即如果某個具體事件或事實符合法條所規定的構成要件,那麼法效果將會發生。這種推理形式被廣泛應用於法律領域,以確定具體情況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法律的適用,應嚴守法學三段論法以求客觀邏輯理性的維持。
1.大前提 (判斷標準):依/按;法律條文的構成要件 (乃描述所欲規範事實之抽象構成要件)
 (1)法律條文的規定
 (2)民事審判時,在法律未規定的情況下,法官可以將習慣法視為大前提
2.小前提(判斷對象/事情):本案中/依題旨;具體事件、事實
3.結論(判斷結論):從而/是故/因此/所以;法效果發生

三段論法的推論過程,需要透過涵攝(Subsumtion)來確保合乎邏輯。涵攝是指在三段論法中,中項(middle term)必須出現在大前提和小前提中,以確保結論的推導是有效的。

範例一:民法第6條規定,「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張三於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所以張三擁有權利能力。
1.大前提:「按」民法第6條規定,「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2.小前提:「本案中」張三於某年某月某日出生
3.結論:「所以」張三擁有權利能力。
4.中項:出生日。它出現在大前提、小前提中。
5.透過涵攝原則,我們可以確定結論是合乎邏輯的,即張三擁有權利能力。

範例二:「殺人者應處以刑罰;張三殺人;所以張三應處以刑罰。」
1.大前提:「按」殺人者應處以刑罰之規定
2.小前提:「本案中」張三殺人
3.結論:「所以」張三應處以刑罰。
4.中項:殺人。它出現在大前提、小前提中。
5.透過涵攝原則,我們可以確定結論是合乎邏輯的,即張三應處以刑罰。

考點整理
1.判斷具體生活事實是否合乎大前提的要件,稱為涵攝。
2.三段論法係邏輯學上的推論規則。

以上是對法律三段論的重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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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桑效應(Hawthorne effect)


霍桑效應(Hawthorne effect)
霍桑效應是由美國心理學家埃爾頓梅奧(Elton Mayo)和他的同事在1920年代發現的。這個效應是在一個名為 Hawthorne Works 的工業研究實驗室進行的一系列生產力實驗中發現的。這些實驗的結果被收錄在 Mayo 的著作《工業文明的人類問題》中。
霍桑效應是一種心理學現象,指的是當一個人知道自己正在被觀察時,他們會有意識地改變自己的行為或生產力。這種效應是由於被觀察者對被觀察的事物或行為感到特別的關注和重視,因此會產生一種焦慮或壓力,導致改變自己的行為。
總的來說,霍桑效應是一個重要的心理學現象,它影響了組織心理學和行為學的研究方向,並引起了對人們行為的重新評估。

霍桑效應
1.定義:指研究對象知道自己正被觀察,因此可能改變自己的行為,以達到預期的效果。
2.影響方式:由於研究對象知道自己正被觀察,因此可能會改變自己的行為或表現,以顯示自己更好的一面。這可能導致實驗結果偏差或失真,並且無法反映真實情況。
3.應對方法:隱瞞研究目的,隨機選擇觀察時間和地點,或者採用盲測法等方法來減輕干擾。

摘要整理如下:
1.霍桑效應指出影響組織工作績效的因素是心理與社會因素。
2.社會情境與人際影響造成的生產力效應。
3.研究參與者因為知道自己正被觀察而改變行為來博得好印象。
4.心理學上的一種實驗者效應,是指當被觀察者知道自己成為被觀察對象而改變行為傾向的反應。
5.人格尊重可以增進生產力。

以上是對霍桑效應的重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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