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治(Good Governance)在教育行政中的核心理念與實踐策略
善治(Good Governance)在教育行政中的核心理念與實踐策略
——兼論教育行政機關提升教育治理品質之道
一、前言
在現代民主社會中,教育不僅是國家競爭力的基礎,更是實現社會公平與培養公民素養的重要制度。隨著社會環境快速變遷、教育需求日益多元,傳統以政府單向主導的教育行政模式,已難以回應複雜的公共期待。因此,「善治(Good Governance)」逐漸成為教育行政改革的重要指導原則,其核心精神在於透過良好的治理機制,提升公共決策品質,確保教育公平與教育品質的實現。
二、教育行政中的善治理念
善治指的是一種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治理模式,其重點不在於政府是否「管得多」,而在於是否「管得好」。在教育行政中,善治通常可從以下六項基本要素加以理解。
第一,合法性(Legitimacy)。
教育政策與行政作為必須建立在法治與民主基礎之上,使人民對教育制度產生認同與信任,進而願意遵守與配合。
第二,法治性(Rule of Law)。
所有教育相關決策與執行,皆應依法進行,並確保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以保障學生、家長與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權利。
第三,透明性(Transparency)。
教育行政應主動公開資訊,讓社會大眾理解政策形成的理由與過程,使人民能有效參與並進行監督。
第四,有效性(Effectiveness)。
教育治理不僅要有良好理念,更要能落實於實務,透過科學化管理與彈性運作,提高政策執行效率與成果。
第五,課責性(Accountability)。
教育行政人員與機構必須對其決策與行為負責,並接受制度性監督,以防止權責不清與行政失靈。
第六,回應性(Responsiveness)。
教育行政須即時回應人民需求,避免官僚怠惰,確保政策能真正貼近學生與社會的實際需要。
綜合而言,教育行政的善治精神,就是在合法、透明與民主的前提下,兼顧效率、責任與回應,最終實現教育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三、教育行政機關提升教育治理品質的實踐途徑
要將善治理念落實於教育行政,關鍵在於治理結構與行動方式的轉變,以下提出七項具體策略。
首先,明確界定各行動者的角色定位。
教育治理涉及政府部門、學校、非營利組織與社區等多元行動者。若缺乏共識,容易導致政策衝突。因此,應在治理初期即充分溝通政策理念、目標與運作方式,建立彼此認可的角色分工。
其次,促進行動者資源的相互整合。
不同部門各自掌握不同資源,唯有透過跨部門合作,才能形成完整的教育支持體系,避免資源重複或浪費。
第三,推動權力共享的協力領導。
教育治理不再只是「上對下」的命令,而是透過分布式領導與跨組織合作,強調賦權(empowerment),讓各行動者能主動參與決策並承擔責任。
第四,提升教育行政人員的專業能力。
良好的治理仰賴高素質人力。教育行政人員若具備跨域管理、溝通協調與反思能力,將有助於化解衝突、促成共識,提升政策品質。
第五,擴大治理的開放性與透明性。
透過明確的程序規範與資訊公開,避免「黑箱決策」,並讓民眾清楚了解政策效果,進而提升參與動機與信任感。
第六,累積治理所需的信任資本。
信任是善治的重要基礎。教育行政應避免政治操作與短期績效思維,透過持續且真誠的對話,建立長期合作關係。
第七,建立多面向的課責機制。
教育治理應同時兼顧合法性、回應性與專業性課責,使各行動者在依法行政的同時,也能回應社會需求並維持教育專業品質。
四、結論
總結而言,善治不僅是一套治理原則,更是一種價值取向。在教育行政中,善治強調透過多元參與、透明運作與專業協作,提升政策品質與執行成效。唯有真正落實善治精神,教育行政機關才能在確保教育公平的同時,持續提升教育品質,回應社會期待,並為下一代打造更健全且永續的教育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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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國考小幫手Youtube頻道
本講選自114年地方特考三等 教育行政學
善治的教育行政,重在透明、課責與回應,以協力治理確保教育公平與品質。
標籤: 教育行政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