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14 企業所有權與管理權型態之探討
企業所有權與管理權型態之探討
在現代社會中,幾乎每個人一生中都會在某段時間內成為企業的一份子,無論是受雇者、自營業者或企業主,與企業的關係密不可分。因此,企業的所有權(Ownership)與管理權(Management)型態,不僅影響著企業的營運效率,也直接牽動了就業市場的樣貌與社會結構的變化。
一、企業與社會的連結:從就業結構看產業型態
以台灣1990年的統計數據為例,當時總人口約2,023萬人,其中約41%為就業人口,約836萬人。這些就業人口的產業分布如下:
1.第一級產業(如農業、林業、漁牧業):12.9%
2.第二級產業(如製造、礦業、水電):42.2%
3.第三級產業(如商業、運輸、金融、服務業):44.9%
在這之中,有:2.12%為僱主(企業主);24.94%為自營作業者;8.94%為無酬家庭工作者;高達64%為受僱於他人的勞動者
這樣的結構顯示出台灣社會已高度依賴企業作為就業平台,反映了產業發展已趨成熟,也說明絕大多數人無法脫離企業體系自立創業,進一步凸顯企業型態對社會穩定與經濟發展的重要性。
二、什麼是「所有權」與「管理權」?
企業的運作可簡化為兩個關鍵權力:
1.所有權(Ownership):誰出資、誰擁有資產、誰享有利潤或承擔風險
2.管理權(Management):誰實際負責日常決策、運作流程、資源調度與績效管理
這兩者雖常由同一主體掌握,但在許多情況下,所有權與管理權是可以分離的。例如,政府投資設立一家公司,但由民間企業負責經營,就是一種典型的所有與管分離模式。
三、企業型態的四種基本組合
在企業組織中,「所有權」可分為公有(由政府出資)與私有(由人民投資),而「管理權」則可分為官營(由政府部門或官派人員經營)與民營(由企業專業經理人或民間團隊管理)。
這樣就形成了如下四種企業經營型態組合:
1.公有官營事業:傳統國營事業,由政府掌控與執行。
2.公有民營事業:政府出資,但交由民間經營,如BOT、委外。
3.私有官營事業:民間出資,但由官派或政策指定單位經營。
4.私有民營事業:最常見的企業型態,完全由民間操作。
四、公私企業的經營特徵與成效比較
1. 私有企業的特性
私有企業的最大特點是市場導向與效率導向。它們依靠價格、供需與顧客需求作為經營依據,自由設定生產內容與經營策略,目標是最大化利潤。在競爭壓力下,私有企業通常具有以下優勢:
(1)彈性高,決策迅速。
(2)鼓勵創新與研發。
(3)組織架構較扁平,運作更有效率。
私有企業就像一個個經濟中的「原子」(Atom of Business),是現代經濟活動的最小單位。
2. 公有企業的特性
相對之下,公有企業主要由政府投資與掌控,常由官派人員管理。其運作目標除了經濟利益外,還需承擔社會政策任務,例如公共服務、就業保障等,因此其特性如下:
(1)行政層級多,決策較緩慢。
(2)效率常受政治因素干擾。
(3)對虧損容忍度較高,但缺乏競爭動力。
公有企業在某些領域(如交通、能源、郵政)扮演基礎建設角色,但在開放競爭的市場中,常被質疑是否能達成高效率經營。
五、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離的風險與機會
所有權與管理權的分離,雖可使資金與專業分工達到更好配置,但也可能產生代理問題(Agency Problem),例如:
1.官營管理缺乏績效壓力,導致冗員與浪費。
2.政策干預過度,導致資源錯置。
3.民營管理若缺乏監督,也可能追求短期獲利忽略社會責任。
因此,不論是哪一種所有權組合,若能導入現代化企業管理技術,如績效考核、透明財報、專業治理等,皆有可能達成高效率運作。反之,即使是私有企業,若管理方式落後,亦可能導致經營失敗。
六、政策建議與實務啟示
釐清角色定位:政府應界定哪些是適合公營的領域(如自然壟斷、公平性服務),其餘可開放民營競爭。
1.提升公營事業績效:透過引進民營管理技術(如民營化、委外、公司化),強化營運績效與財務責任。
2.保護市場機制:應避免政府以公營事業壓抑市場價格,造成扭曲資源配置。
3.鼓勵私營創業:提供融資協助與創業環境,培育更多私有民營事業,活絡經濟體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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